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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性肝炎,重在预防

文章来源: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肝病

  由物引起肝组织损害而发生的肝炎叫做物性肝炎。肝脏既是物代谢的主要场所,同时也成了物毒性反应的主要靶器官。如果某类使用时间过长、剂量过大,或属于特异体质的病人,都有导致肝损害的可能;尤其是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其受损害的可能性则更大些,产生的危害性也相对更大些。

  如何防止物性肝炎

  尽量少用或不用肝毒性物是避免物性肝炎的关键办法;对原有物过敏史及肝功能不全的病人,用更要谨慎,尽量少用。一方面,医生要注意询问患者的物过敏史,凡属过敏体质者,物的选用、剂量、给途径等应倍加慎重;另一方面,患者一定要严格掌握物剂量,用前了解其毒副作用,诊时应把肝功能受损的病情告诉医生,以便医生根据情况减小量、延长用间歇期或者选用对肝脏影响较小的物。推荐阅读>>>哪些物可导致物性肝炎

  对必须用者,尽量选用同类物中肝毒性较小的物,或用其他物代替。非用不可者,可短期或交替使用,注意肝功能的监测。如果同时使用多种物,在体内代谢过程中相互作用越多,形成新的肝毒性物质的机会也越多,因此,应尽量避免同类物的重复使用。此外,新物使用时,一定要定期检查肝功,监测各项不良反应发生情况。联合用时,需要考虑到物的相互作用,避免肝损坏的叠加和加强作用。

  物性肝炎重在预防,应注意下列各点:

  每个患者在物治疗期间,特别是用新治疗时,要注意监视各种物的不良反,并定期测定血、尿常规和肝、肾功能。对既往有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,用时应特别注意。

  对肝、肾病患者,新生儿和营养障碍者,物的使用剂量应审慎。

  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或黄疸,应终止治疗。

  对有物性肝损害史者,应避免再服相同或化学结构相似的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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