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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物可导致物性肝炎

文章来源: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肝病

  能够引起不同程度肝损害的物至少在0种以上,其中以中枢神经用(如氯丙嗪、异丙嗪、氟烷等)、化学、磺胺、异烟肼、利福平、对氨水杨酸钠、抗生素(四环素、红霉素、竹桃霉素、新生霉素等)、解热镇痛(扑热息痛、水杨酸类、保泰松、消炎痛等)、抗癌(氨甲喋呤、6-巯嘌呤等)、睾丸酮类口服避孕、双醋酚丁和甲基多巴等为常见。其他如降血糖、抗甲状腺、降脂(安妥明、血脉宁、门冬酸胺酶),以及某些如苍耳子、黄子、潼蒺藜等也可造成肝损害。


  据统计,物性 肝损害的,约占大多物反应的%~15%,其发生率仅次于皮肤粘膜损害和物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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