乙肝治果的判断标准

文章来源: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肝病

  乙肝在发病之初(早期或急性期)进行及时治疗,大分都可以,小分转变成慢性乙肝或乙肝病毒携带者。乙肝除了早治外,治疗中还需根据不同病理阶段的分型随症而治,对不同的病理阶段给予合理的治疗方法和的措施,只有这样才能杀灭病毒的危害、遏制乙肝病毒的变异复制。

  如何正确认识乙肝治果的判定标准

  许多患者认为只有“大小三阳全转阴”才是乙肝治疗的目的。其实,这种观点是非常不正确的,也不符合目前乙肝治疗的实际情况。比较客观科学的判定标准可分为以下几种:

  (1)临床治疗血清学生化指标如转氨酶、胆红素等恢复正常,临床症状改善或消失,不论其病毒学标志如何,均可视为临床治疗。

  (2)降低传染性在临床治疗的基础上,经治疗e抗原和血清HBV(乙肝病毒基因)阴转或病毒复制呈下降,此类患者血中无完整的病毒颗粒,故传染性较低。肝脏损伤相对较轻,对于招工、升学及妊娠应无影响,可进行正常的社会活动,但应坚持复查,观察病情变化。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二,则应积极治疗:血清HBV转为阳性;肝功能异常,有临床症状;e抗原阳转有肝脏纤化倾向或早期肝硬化迹象。

  (3)病毒清除表现为血清中表面抗原阴转,血中及肝脏组织的HBV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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