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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性肝损害的诊断标准

文章来源: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肝病

  由物作用引起肝组织损害而发生的肝炎叫做物性肝炎。肝脏是人体大的“化工厂”,不但是处理体内正常代谢产物的重要器官,同时还是大多物代谢和转化(即解毒)的器官。

  物所致肝损害的重要因素

  物所致肝损害的两个重要因素包括,一为物本身对肝脏的损害,二为机体对物的特异质反应。故前者常被称为可预测性损害,后者则多呈不可预测性。

  什么原因引发物性肝炎

  1、物剂量:一般对肝有直接毒性的物,剂量越大,肝损害越严重。

  2、应用期限:有些物引起肝损害与用持续时间有关,如异烟肼引起的肝损害多在用3个月以上发生。

  3、年龄:一般老年人易发生物肝毒性,主要原因是,肝内微粒体酶系统的活性降低,对某些物的代谢能力降低。老年人常采用多种物合用,物彼此干扰。

  物性肝损害的诊断标准

  (1)给予剂后,大多于1~4周内出现肝损害的表现(睾丸酮类激素例外)。

  (2)初发症状可能有发热、皮疹、瘙痒等过敏表现。

  (3)周围血液内嗜酸粒大于6%。

  (4)有肝内胆汁淤积或肝实质损害的病理和临床征象。

  (5)巨噬或淋巴母转化试验阳性。

  (6)各种病毒性肝炎血清标志阳性。

  (7)偶然再次给又发生肝损害。

  具备上述条,再加上其中任何两条均可考虑为物性肝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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