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肝损害病因和程度及其对物代谢的影响

文章来源: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肝病

      肝损害因素可分为可避免和不可避免两类。自身性肝炎、垂直传播的慢性乙型肝炎、先天性肝病等属于前者;而酒精性肝炎、某些物性肝炎、某些脂肪性肝炎等则属于可以避免的因素。一般来说,可避免的肝损害因素,在祛除病因后肝脏损害会减轻或终止;而不可避免的肝损害,也可以通过的治疗而控制病情。但遗憾的是,不少肝病目前还缺乏治疗物,即使是近年来物研发进展迅速的慢性乙型肝炎治疗领域,前景仍然不十分乐观。如果肝损害未得到控制,会发展为严重肝病或者不可逆的终末期肝病,包括肝衰竭、肝硬化、肝癌等。
  
  不论什么原因引起的肝病,一旦严重影响了肝脏的储备能力,势必导致肝脏的物代谢功能降低,结果物半寿期延长,血浓度增加。其机制主要是参与物代谢的酶的催化代谢功能发生改变。
  
  需要注意的是,CYP对物的作用并不基本是“解毒”,某些酶亚型可以使物毒性增加,如果某一酶亚型活性降低,则在不同亚型酶之间的相互作用下,可能会使某种物的毒性增加或下降。换言之,若“解毒”酶活性下降,“增毒”酶活性会相应提高。
  
  值得一提的是,某些慢性肝病患者,也包括老年人,体内代谢酶活性并不像我们所想的那样低下,甚至是基本正常的。这点提示我们,当前应用广泛的多种补充酶活性的物,可能没有太大的“保肝”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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